引言:大家都知道變是必然,不變是相對的。對于需要較長時間的醫療器械注冊項目來說,如果醫療器械注冊進行中,產品標準發生了變化,我們該怎么辦?
問:強制性標準更新,產品技術要求與強制性標準有沖突,應該按照強制性標準測試還是按照技術要求進行測試?
答:強制性標準實施后,如與產品技術要求有沖突,企業應當按照強制性標準進行檢測。企業在產品不變的情況下,為適應強制性標準的變化而修改產品技術要求和醫療器械注冊證載明的其他許可事項(如性能結構組成等)的情形,可以在延續注冊時提交申請,同時應提交由具備資質的醫療器械檢驗機構出具的符合強制性標準的檢驗報告。經審查確認產品不符合新的強制性標準的不予延續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