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美容用重組人源化膠原蛋白注射材料在我國屬于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產品,分類編碼13-09-02。適用于美容腔的注射。
一、產品技術要求應包含的技術指標:
整形美容用重組人源化膠原蛋白注射材料建議考慮的性能項目如下表所示:
序號 | 建議的性能研究項目 | 是否列入產品技術要求 | 是否列入性能研究資料 | 是否列入貨架有效期驗證 | 備注 |
重組人源化膠原蛋白性能 |
一般性要求 |
1. | 外觀(包括可見異物) | 是 | / | 是 | / |
2. | 裝量-上限及下限 | 是 | / | 是 | / |
3. | 體外降解-上限及下限 | / | 是 | / | / |
4. | 無菌 | 是 | / | 是 | / |
物理性能要求 |
5. | 水溶解性/鹽溶解性 | 是 | 是 | / | / |
6. | 滲透壓摩爾濃度-上限及下限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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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動力黏度-上限及下限 | 是 | 是 | 是 | 適用于凝膠類產品 |
8. | 推擠力-上限及下限 | 是 | 是 | 是 | / |
9. | 熱穩定性 | /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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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纖維質量/多孔網狀結構 | / | 是 | 是 | / |
化學性能要求—鑒別及成分定量 |
11. | 總蛋白含量-上限及下限 | 是 | 是 | 是 | / |
12. | 純度-下限 | 是 | 是 | 是 | / |
13. | 藥物等有效成分的含量-上限及下限 | 是 | 是 | 是 | 適用于添加藥物等有效成分的產品 |
14. | 分子量 | 是 | 是 | 是 | / |
15. | 等電點 | 是 | 是 | 是 | / |
16. | 氨基酸序列確認 | / | 是 | / | / |
17. | 肽段覆蓋率(氨基酸序列覆蓋度) | / | 是 | / | / |
18. | 末端氨基酸序列 | / | 是 | / | / |
19. | 肽圖 | / | 是 | / | / |
20. | 巰基和二硫鍵 | / | 是 | / | 若基因序列存在半胱氨酸殘基時 |
21. | 消光系數 | / | 是 | / | / |
22. | 電泳圖型 | / | 是 | 是 | / |
23. | 液相層析圖譜 | / | 是 | / | / |
化學性能要求—結構表征 |
24. | 氨基酸異質性分析 | 脫酰胺化、氧化、糖譜/糖基化修飾等 | / | 是 | / | / |
25. | 脯氨酸羥基化 | / | 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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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高級結構分析 | 圓二色(CD)光譜 | /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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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微量差示掃描量熱譜 | /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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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紅外光譜 | /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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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拉曼光譜 | /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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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性能要求—雜質控制相關 |
30. | 重金屬總量-上限 | 是 | 是 | / | / |
31. | 微量元素-上限 | 是 | 是 | / | 砷(As)、汞(Hg)、鉛(Pb)、鉻(Cr)、鎘(Cd)、銅(Cu)、鉬(Mo)、鐵(Fe)、鎳(Ni) |
32. | 細菌內毒素-上限 | / | 是 | / | / |
33. | 外源性DNA殘留量-上限 | 是 | 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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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大腸桿菌蛋白質殘留量-上限 | 是 | 是 | / | 適用于大腸桿菌發酵制備的重組膠原 |
35. | 酵母蛋白質殘留量-上限 | 是 | 是 | / | 適用于酵母發酵制備的重組膠原 |
36. | CHO細胞蛋白質殘留量-上限 | 是 | 是 | / | / |
37. | 殘余抗生素含量-上限 | 是 | 是 | / | / |
38. | 殘余抗生素活性 | 是 | 是 | / | / |
39. | 肽聚糖 | 是 | 是 | / | 若重組人源化膠原蛋白的生產過程有可能引入肽聚糖(促炎性污染物)的風險 |
40. | 碳水化合物結構 | / | 是 | / | / |
41. | 水分-上限 | 是 | 是 | 是 | 適用于凍干粉等成品中無水的產品 |
42. | 熾灼殘渣-上限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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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酸堿度 | 是 | 是 | 是 | / |
44. | 有害小分子物質及添加劑殘留量-上限 | 是 | 是 | / | 結合產品生產工藝、有害小分子物質的人體可耐受水平綜合考慮。 |
45. | 分子變異體 | / | 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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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特定功能 |
46. | 評價細胞-膠原蛋白相互作用 | / | 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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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針部件性能 |
47. | 注射針理化性能 | 是 | 是 | / | 按照GB15811制訂,若注射針已批準上市則無需制定EO殘留量。 |
注射器部件性能 |
48. | 注射器外觀 | 是 | / | 是 | 該項目可合并到凝膠外觀中,潤滑劑不適用于終產品,塑流不適用于玻璃注射器。 |
49. | 刻度 | 是 | / | / | / |
50. | 無泄漏(注射器與注射針、活塞與外套之間) | 是 | 是 | 是 | 終產品推注及抽吸時,施加側向力及軸向力于芯桿和/或外套。 |
51. | 活塞與外套的配合性 | 是 | 是 | 是 | 目力觀察終產品豎直正置和倒置后,活塞組件的移動程度 |
52. | 活塞與芯桿的配合 | 是 | 是 | 是 | 終產品抽吸時活塞是/與芯桿分離 |
53. | 魯爾接頭 | / | 是 | / | 按照GB15810,適用于空注射器 |
54. | 器身密合性 | / | 是 | / | 按照GB15810,適用于空注射器 |
55. | 活塞與推桿的配合性 | / | 是 | / | 按照GB15810,適用于空注射器 |
56. | 外套與活塞組件的配合 | / | 是 | / | 按照GB15810,適用于空注射器 |
二、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
申報產品的注冊單元劃分原則上應符合《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的要求,著重考慮產品的技術原理、結構組成、性能指標及適用范圍等因素。可考慮劃分為不同注冊單元的情況舉例:
(1)不同的重組人源化膠原蛋白型別。
(2)不同的重組人源化膠原蛋白氨基酸序列。
(3)不同的注射材料劑型,如溶液、凍干粉、凝膠等。
(4)膠原蛋白結構等材料特征不同而導致產品性能指標差異較大時,建議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三、生物學特性研究
根據YY/T 0316《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描述的風險管理過程進行生物學風險評定,識別材料/添加劑/加工助劑和其他潛在可瀝濾物中的危害、接觸劑量等因素,繪制基于風險管理的生物學評價流程圖。
整形美容用重組人源化膠原蛋白注射材料類產品屬于與組織持久接觸的植入性醫療器械,需參照GB/T 16886《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進行生物學評價,需考慮的生物相容性風險包括但不限于:細胞毒性、遲發型超敏反應、皮內反應、遺傳毒性、皮下植入反應、急性全身毒性、亞慢性毒性、材料介導的致熱性(可提供原材料及終產品的化學表征、毒理學風險評估等評價資料,證明申報產品不含已知致熱性物質;如果評價過程中發現含有引起過致熱性反應的物質和/或未知其致熱潛能的新化學成分或物質,需要對該成分或物質的致熱性進行進一步評價,或者對終產品進行熱原試驗)。
若已對人源化膠原蛋白原材料進行過充分的生物相容性研究,可提供原材料與終產品在生物學風險影響因素方面的差異分析(如加工工藝、無菌控制方法等方面),并提供膠原蛋白原材料的生物學試驗資料,評估豁免生物學試驗的可行性。
四、生物安全性研究
基于目前科學認知水平,重組人源化膠原蛋白病毒傳播的風險較低,生物安全性主要關注免疫原性安全性研究。需要注意的是,用傳統免疫原性試驗方法來評價重組人源化膠原蛋白往往有困難。例如由于高度的種屬特異性,由基因工程技術所制備的蛋白質或肽類往往會在人體以外的其它宿主中產生免疫應答,其生物學效應有所改變,并可能形成免疫復合物而導致有毒性反應,從而出現與人體安全性無關的反應結果。
(1)免疫毒理學評價
當產品的免疫原性風險與已上市產品無可比性,且無充分的文獻、數據評價其免疫原性,需進行免疫毒理學試驗研究。通過免疫毒理學試驗,對炎癥反應、免疫抑制、免疫刺激、超敏反應以及自身免疫進行評價,評估免疫系統改變導致的潛在人體不良事件。
免疫毒理學可通過流式細胞術(FCM)、酶聯免疫吸附法(ELISA)、組織病理切片等方法測定,試驗方法可考慮結合生物學試驗、體外T淋巴細胞轉化試驗等,申請人應對選用檢測方法的適用性進行評價,采用非標方法時應進行方法學驗證。可參考GB/T 16886.20《醫療器械免疫毒理學試驗原則和方法》選擇進行功能性或非功能性免疫毒理學試驗。
若用動物進行免疫學試驗,可能因為動物模型與人體臨床應用之間的種屬差異,帶來試驗數據及結果的局限性,宜對人體臨床評價獲得的免疫學評價數據及動物模型獲得的免疫評價數據進綜合評價分析。
(2)免疫原控制及免疫化學檢驗
為降低免疫原性風險,在產品設計及生產工藝中一般需采取相應風險控制措施,包括宿主細胞選擇,蛋白提取、蛋白純化等過程。申請人需明確產品的制備工藝,提供涉及產品免疫原性/免疫反應的風險分析及控制工藝的描述和驗證性資料。申請人需對重組人源化膠原蛋白類終產品中可致免疫原性的各種物質的殘留量進行測試,提供相關研究資料。
五、滅菌工藝研究
明確滅菌工藝(方法和參數)和無菌保證水平(SAL),提供滅菌確認報告。若終產品不能耐受終端滅菌工藝,需提供依據及不能耐受的驗證資料。如滅菌使用的方法容易出現相關衍生物的殘留,需明確殘留物信息及采取的處理方法,并提供研究資料。
六、動物試驗研究
參照《醫療器械動物試驗研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 第一部分:決策原則》確定是否需要進行動物試驗。
對于經決策需開展動物試驗的,參照《醫療器械動物試驗研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 第二部分:試驗設計、實施質量保證》設計并開展動物試驗,提供規范的相應研究目的的動物試驗研究資料,如動物體內降解代謝的研究資料等。
七、穩定性研究
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人需提供貨架有效期、使用穩定性、運輸穩定性研究資料。
貨架有效期驗證資料可參照《無源植入性醫療器械穩定性研究指導原則》提供,一般包括器械自身性能測試和包裝系統性能測試兩個方面。對于不同包裝形式的產品需考慮分別提供驗證資料。整形美容用重組人源化膠原蛋白注射材料的產品性能測試建議在實時老化條件下開展,申請人需根據產品的實際運輸和儲存條件確定適當的溫度、濕度、光照等條件。若產品運輸過程中器械性能可能發生變化,進而影響產品貨架有效期,建議合并模擬運輸及實時老化存放后開展產品的性能穩定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