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稱,國家局將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醫療器械“清網”行動。“清網”行動分三個階段,4月下旬至6月為企業自查階段,7月至10月為監管部門檢查階段,10月至12月為總結評估階段。
【摘要】4月16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稱,國家局將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醫療器械“清網”行動。行動將重點針對利用網絡無證(如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銷售醫療器械和銷售未經注冊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企業、清理一批違法網站、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凈化醫療器械營銷環境;督促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和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全面開展自查整改。
行動方案從企業和各級負責醫療器械監管的部門兩方面提出要求。其中,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要針對網絡銷售醫療器械產品的資質、信息發布、銷售記錄以及儲存運輸條件等方面開展全面自查整改,并向市級負責醫療器械監管的部門提交報告。
行動方案要求,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重點檢查第三方平臺是否存在未經備案擅自為入駐企業提供醫療器械交易服務,直接參與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等行為;是否按規定履行對入駐企業核實登記、阻止并報告入駐企業醫療器械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等義務;市縣級負責醫療器械監管的部門要重點檢查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是否存在“線下”未取得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者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以查處“線上”非法產品信息為線索,開展“線下”追查,嚴厲打擊利用網絡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國家藥監局在公告中表示,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查處;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第三方平臺、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要列入失信企業和失信人員名單并向社會公開,實施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