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想要往醫療器械發展的人在進入醫療行業就開始迷茫了,符合哪些條件才能經營醫療器械,最基本的想要正規經營需要辦理什么資質。又該如何辦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呢?
一、醫療器械經營許可條件
(一)企業應具有與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專職質量管理人員,質量管理人員應當具有國家認可的相關專業學歷或職稱;
(二)企業應具有與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相適應的相對獨立的經營場所;
(三)企業應具有與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相適應的儲存條件,包括具有符合醫療器械產品特性要求的儲存設施、設備;
(四)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購、進貨驗收、倉儲保管、出庫復核、質量跟蹤制度和不良事件的報告制度等;
(五)企業應當具備與其經營的醫療器械產品相適應的技術培訓和售后服務的能力,或者約定由第三方提供技術支持;
(六)擬經營植入(介入)類醫療器械的,還應配備1名大專以上或中級職稱以上的專業衛生技術人員;擬經營有特殊驗配要求醫療器械的,還應配備相關專業的中專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職稱的衛生技術人員。
(七)企業應按《浙江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現場檢查評分表》進行自查,每部分得分率不低于80%。
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申請材料及要求
(一)已填制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申請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提供《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還需提供《企業名稱預先登記申請書》(復印件);
(三)擬辦企業根據《浙江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現場檢查評分表》的自查情況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署的意見;
(四)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及企業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以及有關人事任免決定文件(復印件);
(五)擬辦企業組織結構圖、職能及員工名冊;
(六)擬辦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機構負責人或質量管理人員及主要專業技術人員的學歷或職稱證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個人簡歷與專職專崗本人承諾書;
要求:
1、企業負責人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職稱。了解有關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法規、規章。
2、質量管理機構負責人或專職質量管理人員:
(1)擬經營二類產品的,質量管理機構負責人或專職質量管理人員應具有與擬經營的醫療器械產品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職稱;
(2)擬經營三類產品的,質量管理機構負責人或專職質量管理人員應具有與擬經營的醫療器械產品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
(3)相關專業,是指與醫療器械關聯度較高的學科及專業,主要集中在工學和醫學兩大學科。工學中的相關學科如:生物工程、材料、機械、儀器儀表、電氣信息、化工與制藥、工程力學等;醫學相關學科如: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護理學、藥學等。
(4)質量管理機構負責人或專職質量管理人員應熟悉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規、規章。
3、擬經營植入(介入)類醫療器械的,配備的專業衛生技術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或中級職稱以上的醫、技、護人員;擬經營有特殊驗配要求醫療器械的,應配備相關專業的中專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職稱的衛生技術人員。
如助聽器,以耳鼻喉科或耳科聽力專業為主。
4、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及專業衛生技術人員、驗配人員不得相互兼任(崗位間),也不得在其它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單位(以許可證持證情況來劃分)兼職。
5、兼營醫療器械的企業應有相對獨立的組織機構;有指定的部門負責人和專職的質量管理人員。
(七)擬辦企業的技術培訓和售后服務人員的學歷或職稱證件(復印件)、身份證與相關培訓證書(復印件);
要求:
1、承擔技術培訓和售后服務人員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職稱,并經有關部門或生產商、銷售商、代理機構組織的培訓取得相應證明。
2、如由供應商提供培訓及售后服務的,應具有與供應商簽訂明確責任的協議書。
(八)倉庫保管員與銷售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要求:
1、倉庫保管員應了解所經營產品的儲存條件要求,熟悉產品的有關標識及儲存設備、設施的使用。
2、銷售人員應了解其銷售產品的主要性能、適應范圍、禁忌癥等基本情況。
(九)擬辦企業注冊、倉儲場地的有關證明(地理位置圖、房屋平面圖、產權證明或出租方的產權證及租賃協議的復印件);
要求:
1、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應當一致;不得設置在居民住宅房。
2、用于醫療器械的經營場所面積不小于20平方米。
3、倉儲面積不小于20平方米,不得設備在居民住宅房。
4、零售連鎖企業的總部應按規模設置倉庫,面積不小于60平方米。
(十)擬辦企業經營質量管理制度的清單、文本、相關記錄樣表及儲存設施、設備目錄(復印件);
(十一)所提交申報資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法定代表人簽名,已取得營業執照企業加蓋企業鮮章);
(十二)法人企業分支機構還需提供母公司或總公司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復印件)及由其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證明;
(十三)藥品經營企業還需提供《藥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有《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的企業還需提供《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復印件);
(十四)經營設備類醫療器械的,需有與銷應商簽訂的明確產品安裝、維修、培訓服務的責任的協議書。如經營企業自行為客戶進行安裝、維修、培訓服務的,提供生產企業的授權書。
要求:自行為客戶服務的,應具有專業資質的人員及測試設備。
(十五)經營植入(介入)類器械的,需有其生產商、銷售商或代理機構出具的授權書或雙方草簽的協議書;
要求:
1、要建立質量跟蹤和不良反應的報告制度。
2、有嚴格的售前、售后服務規范。
(十六)經營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的,需提供人員健康檔案;
(十七)其它需提供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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