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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事項,國家藥監局在2021年年底發布了許多相關法規,包括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禁止添加成分等事項。今天,一起來關注部分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禁止添加成分。
部分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禁止添加成分有哪些?
按照新《一類目錄》,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目錄中“09-02-03物理降溫設備”“09-03-08光治療設備附件”“14-10-02創口貼”“20-03-11穴位壓力刺激器具”中的產品不能含有中藥、化學藥物、生物制品、消毒和抗菌成分、天然植物及其提取物等發揮藥理學、免疫學、代謝作用的成分或者可被人體吸收的成分,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成分(見附件)。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時在產品描述項下應當詳細列明產品的具體組成成分,不可使用“所含成分不具有藥理學作用。所含成分不可被人體吸收”或者類似籠統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