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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浙江省是醫療器械監管、審批最嚴格的地區之一,海寧作為浙江省直轄市,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的辦理與其它區域基本相同。新涉足行業人員在無專業機構/人員的輔導下,很難快速、高效的完成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的辦理。證標客在此為大家簡要說明一下海寧辦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延續程序。
一、事項名稱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延續)
二、辦理依據
1、《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第三十一條;
2、《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8號)第二十二條;
3、《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食藥監械監〔2014〕143號)。
三、申辦對象
申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延續的企業在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向原發證部門提出《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延續申請。
四、申請材料及要求
(一)申請材料
企業應先向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企業身份識別系統”(如未辦理過),具體辦理方法請查詢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網站(http://www.zjfda.gov.cn)。
申請企業需向所在地區、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分局行政審批受理窗口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延續申請表》(在“器械經營企業電子申報端”填寫后生成上報、打印);
2、舊版《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正、副本原件或新版《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原件;
3、企業根據《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2014年第58號),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自查,在《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指導原則》各條款后注明符合、不符合或不適用等情況;
4、企業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經辦人授權證明;
6、申請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列出申報材料目錄,并對材料作出如有虛假承擔法律責任的承諾。
(二)申請材料要求:
1、申請材料應真實、完整,統一用A4紙打印或復印,按照申請材料目錄順序裝訂成冊,申請材料一式一份。
2、凡申請材料需提交復印件的,申請人(單位)須在復印件上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或者文字說明,并逐份加蓋企業公章。
3、《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延續申請表》中的“企業名稱”、“住所”、“ 法定代表人”與《營業執照》相同;“經營范圍”應當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布的醫療器械分類目錄中規定的管理類別、分類編碼和名稱填寫。“企業意見一欄”需法定代表人簽名并簽署“同意”,加蓋企業公章。
五、辦理時限
1、受理窗口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工作。
2、受理后,在30個工作日內依據《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2014年第58號)組織驗收、完成審批工作、作出許可決定(不包括企業整改日期)。
六、聯系方式
地址:各區、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局行政審批受理窗口
七、附件
附件1: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延續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