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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醫藥婦科凝膠是近年熱度非常高的醫療器械注冊產品之一,2024年5月27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醫用婦科凝膠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4年第19號)》,一起來看具體內容。
醫用婦科凝膠注冊審查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準備及撰寫醫用婦科凝膠產品注冊申報資料,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審查注冊申報資料提供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醫用婦科凝膠產品的一般要求,注冊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本指導原則是供注冊申請人和技術審評人員使用的指導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冊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需在遵循相關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調整。
一、適用范圍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醫療器械分類目錄》中作為第Ⅱ類醫療器械管理的醫用婦科凝膠產品,分類編碼為18婦產科、輔助生殖和避孕器械-01婦產科手術器械-13凝膠。通常由卡波姆、明膠、低聚異麥芽糖等組成。所含成分不具有藥理學作用。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產品通過在陰道壁形成一層保護性凝膠膜,將陰道壁與外界細菌物理隔離,從而阻止病原微生物定植。
本指導原則不適用于含有藥品、活性成分或能釋放活性物質/能量的物質、植物提取物、抗菌成分、發揮藥理學、免疫學或者代謝作用(包含所含成分抗菌劑發揮抗菌治療作用)、可降解材料等的醫用婦科凝膠,不適用于含重組膠原蛋白成分、含殼聚糖成分、含透明質酸鈉成分等相關產品,不適用于預期用途為降低局部人乳頭瘤病毒(HPV)載量等相關產品。對產品分類和屬性不明確的,需申請產品的分類和屬性界定。
二、注冊審查要點
(一)監管信息
注冊申請人應提供申請表、既往溝通記錄(如不適用,應當明確聲明申報產品沒有既往申報和/或申報前溝通)、關聯文件(如主文檔授權信)及其他管理信息等。
1.申請表
1.1產品名稱
產品名稱應符合《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等相關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由一個核心詞和一般不超過三個特征詞組成。品名舉例:陰道阻菌凝膠、卡波姆婦科凝膠等。
1.2管理類別、分類編碼
申報產品中所含成分不發揮藥理學、免疫學或者代謝作用,按第二類醫療器械管理,參考《醫療器械分類目錄》中分類編碼為18-01-13。
1.3注冊單元劃分的原則和實例
申報產品的注冊單元原則上以產品的技術原理、主要結構組成、性能指標和適用范圍為劃分依據,同時應滿足《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相關要求。
例如:
1.3.1產品因組成成分不同,導致性能指標存在差異而影響產品安全有效性時,建議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1.3.2若產品組成成分和配比一致,僅包裝材質不同(如推注器和鋁塑管),且包裝對產品性能無影響時,可劃分為同一個注冊單元。
1.4型號規格
應明確申報產品的型號規格。
1.5結構及組成
結構及組成中組分名稱應規范。各項文件中結構及組成應一致,組分順序應一致。產品所含成分應不發揮藥理學、免疫學或者代謝作用。
2.產品列表
應以表格形式列出擬申報產品的型號、規格、結構及組成、附件,以及每個規格型號的標識(如型號或部件的編號、器械唯一標識等)和描述說明(如具體組成配方、作用、包裝方式等)。
3.既往溝通記錄(如適用)
在產品申報前,如果注冊申請人與監管機構針對申報產品以會議形式進行了溝通,或者申報產品與既往注冊申報相關,應提交相關溝通記錄。
4.主文檔授權信(如適用)
申請人應當對主文檔引用的情況進行說明。
5.其它管理信息
5.1按照《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審批的境內醫療器械申請注冊時,應當提交通過創新醫療器械審查的相關說明。
5.2按照《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審批的醫療器械產品申請注冊時,應當提交通過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的相關說明。
5.3委托其他企業生產的,應當提供受托企業資格文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委托合同和質量協議。
(二)綜述資料
1.產品描述
1.1工作原理
應描述申報產品的工作原理。產品通過在陰道壁形成一層保護性凝膠膜,將陰道壁與外界細菌物理隔離,從而阻止病原微生物定植。
1.2結構組成
本指導原則中所述醫用婦科凝膠通常由成膜成分或高分子增稠成分、輔助成分、溶劑等組成。成膜成分或高分子增稠成分一般為卡波姆、羧甲基纖維素鈉、海藻酸鈉、聚乙烯吡咯烷酮等;輔助成分根據產品預期功能和用途進行選擇添加,如調節劑、保濕劑、防腐劑、助溶劑等;溶劑通常為純化水或注射用水。產品所含成分應不發揮藥理學、免疫學或者代謝作用。一次性使用或開封后多次使用,無菌形式或非無菌形式提供。
1.3型號規格
對于存在多種型號規格的申報產品,應當明確各型號規格的區別。應當采用對比表或帶有說明性文字的圖片、圖表,描述各種型號規格的結構組成、功能、產品特征和技術參數等內容。應清晰、準確表述產品的全部型號規格,型號規格一般以裝量形式表述,例如:10g/支等,不得出現“依據客戶需求提供定制”的描述。
1.4包裝說明
說明申報產品組成的包裝信息,以無菌形式提供的醫療器械,應當說明其無菌屏障系統的信息;以非無菌形式提供的醫療器械,應當說明保持其微生物指標的包裝信息。說明如何確保最終使用者可清晰地辨識包裝的完整性。
1.5研發歷程
闡述申報產品的研發背景和目的。如有參考的同類產品或前代產品,應當提供同類產品或前代產品的信息,并說明選擇其作為研發參考的原因。
1.6與同類和/或前代產品的參考和比較
列表比較說明申報產品與同類產品和/或前代產品(如有)在工作原理、結構組成、制造材料、性能指標、作用方式、適用范圍等方面的異同。
2.適用范圍和禁忌證
2.1適用范圍
2.1.1應當描述申報產品的適用范圍,明確預期用途。通過在陰道壁形成一層保護性凝膠膜,將陰道壁與外界細菌物理隔離,從而阻止病原微生物定植。
2.1.2明確目標用戶及其操作或使用申報產品應當具備的技能/知識/培訓。明確申報產品為一次性使用或開封后多次使用。如適用,明確與申報產品聯合使用實現預期用途的其他產品的詳細信息。
對于已獲得批準的部件或配合使用的附件,應當提供注冊證編號和國家藥監局官方網站公布的注冊信息。
2.2預期使用環境
應明確申報產品使用場所要求,如醫療機構等。
2.3適用人群
應詳述申報產品的適用人群。
2.4禁忌證
應說明申報產品臨床應用的禁忌證,應當明確說明申報產品不適宜應用的特定人群或特定情況等信息。如:對原材料過敏者禁用,對不明確過敏者慎用,對特定人群(如孕婦、哺乳期婦女)慎用,未有性生活及月經期女性禁用,陰道黏膜受損謹遵醫囑等。
3.申報產品上市歷史
如適用,應當提交申報產品的上市情況、不良事件和召回、銷售不良事件及召回率。
(三)非臨床資料
1.產品風險管理資料
應依據GB/T 42062提供產品風險管理報告。注冊申請人應重點說明:申報產品的研制階段已對有關可能的危害及產生的風險進行了估計和評價,針對性地實施了降低風險的技術和管理方面的措施。產品性能測試對上述措施的有效性進行了部分驗證,達到了通用和專用標準的要求。注冊申請人對所有剩余風險進行了評價,全部達到可接受的水平。產品風險分析資料應為注冊申請人關于產品安全性的承諾提供支持。應對申報產品的可能危害進行判定并列出清單。
2.醫療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則清單
說明申報產品符合《醫療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則清單》各項適用要求所采用的方法,以及證明其符合性的文件。對于《醫療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則清單》中不適用的各項要求,應當說明理由。
3.產品技術要求及檢驗報告
3.1產品技術要求
產品技術要求的制定應符合《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的相關法規要求。本條款給出需要考慮的產品主要技術指標,如有其他指標,注冊申請人結合相應的標準、產品設計特點及臨床應用進行制定。
3.1.1產品型號規格及其劃分說明
應說明申報產品的型號/規格,明確產品型號規格的劃分說明。
3.1.2性能指標
申報產品的性能指標建議包含以下幾點(包括但不限于此):外觀、裝量、成膜性、有效成分鑒別、黏度、化學性能(如酸堿度、重金屬等)、無菌(或微生物指標),阻菌性(如適用),如有配合使用的附件(如推注器等)應制定相應要求等。
注冊申請人對宣稱的其他技術參數和功能,應在產品技術要求中予以規定等。
3.1.3附錄
產品技術要求建議設置附錄,明確產品成分含量(或含量范圍)等信息。
3.1.4檢驗方法
申報產品的檢驗方法應根據性能指標制定,優先采用已頒布的標準或公認的檢驗方法。其他檢驗方法需提供相應的方法學依據及理論基礎,同時保證檢驗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和重現性,必要時可附相應圖示進行說明,文本較大的可以附錄形式提供。
3.2產品檢驗報告
可提交注冊申請人出具的自檢報告或委托有資質的醫療器械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若提交自檢報告,應按照《醫療器械自檢管理規定》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3.3同一注冊單元內注冊檢驗典型性產品確定原則
同一注冊單元中所檢驗產品應能夠代表注冊單元內其他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代表產品的確定可以通過比較同一注冊單元內所有產品的主要原材料、生產工藝、技術結構、性能指標和預期用途等資料,說明其能夠代表注冊單元內其他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必要時提交不同型號規格產品的差異性檢測報告。
4.研究資料
4.1原材料控制
申報資料中應明確各種原材料的名稱、配制工藝、質量控制指標及要求、供應商信息等,說明原材料的功能特點或選擇依據。應列明全部添加成分及含量,所含成分應不發揮藥理學、免疫學或者代謝作用,必要時應提供相應的研究證明材料。
對于首次用于醫療器械方面的新材料,應提供該材料適合用于符合預期用途的相關研究資料。
4.2性能研究
應當提供產品化學/材料表征、物理和/或化學、性能指標及檢驗方法的確定依據、設計輸入來源以及臨床意義,所采用的標準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論基礎。
如有配合使用的附件(如推注器等)應制定相應要求,考慮附件與產品的適宜性。
4.3生物學特性研究
申報產品接觸使用者的黏膜,屬于表面接觸器械,應考慮產品累積使用的接觸時間。
注冊申請人如進行生物學試驗,應按GB/T 16886.1選擇適用的試驗項目,評價終點的選擇應結合產品預期接觸的部位以及產品累積使用的接觸時間。根據GB/T 16886.1,若為短期接觸,建議至少考慮:細胞毒性、致敏反應、陰道刺激項目。若為長期接觸,評價終點還應考慮急性全身毒性、亞急性毒性、植入反應項目。
注冊申請人如開展申報產品與市售產品的等同性比較的生物相容性評價,應按照《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和審查指南》,提供資料證明申報產品與已上市產品具有等同性。
4.4生物安全性研究(如適用)
若申報產品含有動物源性材料,應參照《動物源性醫療器械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7年修訂版)進行相應研究。說明原材料的來源,并描述生產過程中對病毒、其他病原體及免疫原性物質去除或滅活方法的驗證過程,及對工藝驗證的簡要總結。此項可由注冊申請人對產品進行研究,也可由原材料供應商提供相應研究資料。
4.5滅菌工藝研究
以無菌形式提供的產品,應提交產品包裝及滅菌方法選擇的依據,經過確認并進行常規控制,開展以下方面的確認:
4.5.1產品與滅菌過程的適應性:應考察滅菌方法等工藝過程對于產品的影響。
4.5.2包裝與滅菌過程的適應性。
4.5.3應明確滅菌工藝(方法和參數)和無菌保證水平(SAL),無菌保證水平(SAL)應達到10-6,提供滅菌確認報告。可根據適用情況選擇不同的滅菌方式:
如采用濕熱滅菌,參照GB 18278.1標準的要求開展研究;
如采用輻射滅菌,參照GB 18280.1、GB 18280.2、GB/T 18280.3等標準的要求開展研究。
4.6穩定性研究
4.6.1貨架有效期
應提供貨架有效期研究資料,證明在貨架有效期內,產品可保持性能功能滿足使用要求,包括產品有效期和包裝有效期的研究。
貨架有效期驗證可采用實時穩定性試驗或加速穩定性試驗。實時穩定性試驗是唯一能夠反映產品在規定運輸貯存條件下實際穩定性要求的方法。建議以加速穩定性試驗來對產品貨架有效期進行先期研究和預測,并適時啟動實時穩定性試驗,對產品貨架有效期做進一步的研究和確認,當加速穩定性試驗與實時穩定性試驗結果不一致時,應以實時穩定性試驗結果為準。加速穩定性試驗的具體要求可參考YY/T 0681系列標準、YY/T 0698系列標準、GB/T 19633系列標準。
無論實時穩定性試驗還是加速穩定性試驗,注冊申請人均需在試驗方案中設定檢測項目、檢測方法及判定標準。檢測項目包括產品自身性能檢測和包裝系統性能檢測兩方面。其中,產品自身性能檢測需選擇與醫療器械貨架有效期密切相關的性能檢測項目。建議注冊申請人在試驗過程中設立多個檢測時間點(一般不少于3個)對申報產品進行檢測。可采用零點時間的性能數據作為檢測項目的參照指標。
產品若為不同提供形式(如無菌形式、非無菌形式)、不同包裝形式(如推注器、鋁塑管等)時,應分別進行有效期的研究。
4.6.2包裝研究
應提供包裝研究資料,明確產品的包裝形式及材質并證明在宣稱的有效期及規定的運輸儲存條件(例如:震動、振動、溫度、濕度、光線的波動)下,能夠對產品起到防護作用并保持產品性能。
注冊申請人應提交最終成品包裝的初始完整性和維持完整性的驗證資料。對于在加速穩定性試驗中可能導致產品變性而不適于選擇加速穩定性試驗研究其包裝的情況,應以實時穩定性試驗進行驗證。
包裝研究資料可依據GB/T 19633系列標準對包裝進行分析研究和評價。包裝材料的選擇應考慮以下因素:包裝材料的物理化學性能;包裝的密封性;包裝的使用性能(如推注器包裝應考慮推注過程中是否順暢);包裝材料與產品的適應性;包裝材料與滅菌或潔凈控制過程的適應性;包裝材料與標簽系統的適應性;包裝材料與貯存運輸過程的適應性;包裝有效期。其包裝驗證的資料內容應與包裝說明中給出的信息相符。
4.6.3使用穩定性
對于非無菌形式提供的產品,開封后可以多次使用時,應對其開封后穩定性進行研究。為確認產品開封后在實際使用環境下,經過一段時期仍然能夠滿足使用要求的最長存放時間,建議通過分析評價后選擇合適的檢測項目(如微生物指標等),并提供研究報告。
4.7證明產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其他研究資料
根據產品的工作原理,提供形成保護性凝膠膜后,能阻止病原微生物定植的研究資料。
若產品性狀易受到溫度等因素影響時,應提供產品耐受急冷急熱的性狀研究資料。
4.8其他資料
該產品已列入《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注冊申請人應當按照《列入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產品對比說明技術指導原則》提供相應資料,從基本原理、結構組成、性能、安全性、適用范圍等方面,證明產品的安全有效性。
(四)臨床評價資料
對于不符合《目錄》描述的醫用婦科凝膠產品,注冊申請人應按照《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的要求,開展臨床試驗或者對同品種醫療器械臨床文獻資料、臨床數據進行分析評價,證明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提交相應的臨床評價資料。
(五)產品說明書和標簽樣稿
產品說明書和標簽的編寫應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YY/T 0466.1和相關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強制性標準的要求。說明書中關于產品性能特征的描述不應超過注冊申請人提交的研究資料及產品技術要求,不得含有未經驗證的夸大宣傳的相關描述。應注意以下內容:
1.產品的結構組成及性能指標應與產品技術要求內容一致。
2.無菌形式提供的產品應當注明滅菌方式、“無菌”等字樣或符號;非無菌形式提供的產品應當注明微生物指標、“非無菌”字樣或符號。
3.注明產品的組成成分,對產品所含成分過敏的患者,應有相應的警示。
4.使用前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有破損,禁止使用。
5.應標明產品的貨架有效期,嚴禁使用超過貨架有效期的產品。
6.產品應注明建議使用時間和使用方法。如產品開封后可多次使用,應當提示使用者該產品開封后應如何保存以及限定時間內使用完畢。
7.產品的儲存、運輸要求。
8.使用過程中如有灼燒感、紅腫等不適癥狀,請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時向醫生咨詢或及時就醫。
9.明確針對產品特點的特殊注意事項、警示信息、不適宜應用的特定人群或特定情況等信息。如對不明確過敏者慎用,對特定人群(如孕婦、哺乳期婦女)慎用,未有性生活及月經期女性禁用,陰道黏膜受損謹遵醫囑等信息。
(六)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根據《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及說明》六、質量管理體系文件要求提交資料。
三、參考文獻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