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審查工作有關問題的公告》
發布日期:2019-10-11 00:00瀏覽次數:3116次
近日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審查工作有關問題的公告》,進一步規范藥品及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要求,取得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及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企業留意此公告內容。
引言:近日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審查工作有關問題的公告》,進一步規范藥品及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要求,取得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及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企業留意此公告內容。
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修改<藥品廣告審查辦法>等三部規章的決定》以及國家市場總局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做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為進一步做好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審查工作,現就有關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一、自發文之日起,啟用新版藥品、醫療器械審查文書、廣告批準文號編號規則和審查專用章。(見附件1)二、異地發布藥品廣告備案實行告知承諾,申請人需提交《藥品廣告異地備案告知承諾書》,時限為即時辦理。(見附件2)三、將醫療器械廣告審查時限由原來20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四、自發文之日起,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